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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留置、立案调查,年内38名董监高曾被实施留置

锤子财富2024-07-30 23:31:240
留置高发背后。

7月30日晚间,药房连锁企业老百姓公告称,于7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子龙家属的通知,其收到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谢子龙被留置、立案调查的通知书。老百姓表示,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的通知,也未被要求协助调查。

近年来,A股市场时常爆出上市公司高管被留置的事件。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前7个月,有34家上市公司的38名董监高曾被实施留置,数量已碾压去年全年。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当前,资本市场监管严字当头,“零容忍”态度越加鲜明,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年内38名董监高曾被实施留置

30日晚间,A股连发两则留置公告,除了老百姓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子龙被留置、立案调查外,勘设股份亦公告今年5月份被实施留置的董事长张林已解除留置措施,目前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本月,已有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董监高被留置的公告,其中,碧水源创始人文剑平被立案调查、实施留置的消息一度引发该公司股价大跌超7%。

第一财经根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发现:今年前7个月,有34家上市公司的38名董监高曾被实施留置,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的总量。

那么,何为留置?衡财保团队·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新辉对第一财经表示,留置措施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时,采取的一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如果被留置,就证明一定是违法或者犯罪了吗?邓新辉称,被留置并不意味着被调查人一定违法或犯罪。

他解释,留置措施的目的是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并防止被调查人干扰或破坏调查工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留置只是调查程序的一部分,最终是否违法或犯罪需要通过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来确定。

第一财经统计显示:上市公司大部分被实施留置的为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在上述38名被留置的董高监中,就有29名是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

比如,1月12日,美利信公告,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余克飞被有关纪律监察部门采取留置措施;侨银股份4月27日公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少云的家属收到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对其自3月26日起实施留置。

部分董监高在经过几个月的短暂留置后被解除了留置。比如,根据美利信公告,有关纪律监察部门已于6月25日解除对余克飞的留置措施。侨银股份公告,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已于5月9日解除对刘少云的留置措施。

管理班子多位成员被集体留置

在上述34家上市公司中,有部分上市公司的多位董高监被留置。

比如,亚钾国际3月30日公告,其董事长郭柏春在其任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副市长期间,因涉嫌渎职犯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深交所火速下发了关注函,亚钾国际的回复曝光了更多细节,郭柏春是在老挝厂区外工作时,被相关部门人员带走至当地警察局及移民局联合办公地,亚钾国际称,郭柏春被带走时未出具司法文书,未被告知相关缘由。

而相隔不到一个月,该公司的总经理马英军也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同时,该公司副总经理佟永恒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公司子公司的全部职务,董事薛跃冬因其个人原因涉追偿权纠纷案辞去董事之职。

该公司2023年年报中显示的19人董高监团队,将帅双双无法正常履职,另有4人离职。

睿昂基因7月23日公告,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熊慧和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熊钧以及副总经理薛愉玮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副总经理何俊彦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熊慧与熊钧为姐弟关系,由于多位高管被留置,所以该公司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高尚先代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熊慧与高尚先为夫妻关系。

另外,更有上市公司董监高被不同地区的监察委轮番留置。比如,4月7日,阳普医疗公告,收到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董事长、总经理邓冠华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实施留置。5月11日,邓冠华被解除留置。两个月不到的7月8日,又收到珠海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邓冠华再度被立案调查、实施留置。

监管趋严,违规“零容忍”

上市公司董监高,尤其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一旦被采取留置措施,难免引发市场对于上市公司“出事了”的猜疑,进而影响股价走势。上述38名董监高被留置公告的下一交易日,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比如,美利信公告的下一个交易日跌超14%、阳普医疗跌超13%。

邓新辉分析,董事长被留置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决策层出现空缺,进而影响决策效率和日常运营,某些公司需要由其他高管代为履行职责。同时,还可能引发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状况的担忧,导致投资者信心下降,进而影响公司股价。

“如果董事长最终被认定存在违法或犯罪行为,将会对公司的声誉和长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邓新辉说。

近年来,董监高被留置事件呈高发态势,对此,邓新辉认为,一方面,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或犯罪的调查力度不断加大,导致更多高管被留置。

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监管日益严格,对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另外,某些行业如环保、计算机软件和医药行业等成为董事长被留置的高发区,民营企业占比较大,这些公司往往业绩不稳或持续下滑,市值也普遍偏低。”邓新辉说。

在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尤为重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时,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这有助于中小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明智的投资决策。法律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多种保护措施和救济途径。在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应积极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邓新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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