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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允许在北京

  • 三部门: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锤子财富新闻2024-09-14 16: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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