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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助

  • 南昌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全面推行房票安置:3个月内使用给予10%购房补助

    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的,给予10%的购房补助;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使用的,给予8%的购房补助;第7个月至12个月内使用的,给予5%的购房补助。4月12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关于推进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自5月11日起实施。
    锤子财富新闻2023-04-13 18: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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