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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引导、鼓励”三层级立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提升

锤子财富2024-02-25 11:21:230
上交所本月上旬公开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意见,按照强制、引导和鼓励披露三层级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出要求。

多家机构最新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随着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理念逐步成为共识,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稳步提升,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日前公布的2023年环保企业ESG发展与现状调研成果显示,以申万一级分类“环保”标签的42家企业为核心样本发现,42家企业均已全面披露2022年度的非财务相关信息。其中,独立发布ESG专项报告的企业比例达到48%,三分之二为中央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

调查发现,不同企业披露ESG报告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中央企业(80%)、地方国有企业(50%)、民营企业(37.5%)、公众企业(0%),这与我国政策自上而下推动的特点一致。“可见国资委ESG相关制度要求对国企信息披露起到有效推进作用,民营企业需提升ESG意识,加强ESG信息披露。”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ESG助理研究员戎珺说。

环保产业作为我国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主要包括大气治理、水务及水治理、固废治理、环保设备、综合环境治理等多个领域。

我国环保行业在企业数量、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从业人员数量等多维度上存在不同层次的类型划分。其中,环境保护产品生产以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为主,其次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与检测仪器设备。

2023年A股上市环保企业报告披露情况。资料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戎珺介绍,据申万行业分类,42家样本环保企业均为大中型企业,细分领域中,水务与水治理数量占比最高(43%),其次是固废治理企业(36%)。虽然水务与水治理企业数量高于固废治理企业数量,但是后者披露ESG报告的比例更高(73.33%)。

42家企业中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数量合计占比超过一半,这与近年来国企央企改革大量进驻环保产业有关。国企央企以投资参股、兼并重组等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进入环保产业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了治理水平。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减量化、再利用、循环化”为原则,推行“生产-废弃物-再生资源-生产”的循环利用模式,不仅使企业从粗放型发展成功转型为生态型发展,而且推进了循环经济的整体发展。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节能降耗,将原有燃气锅炉蒸汽加热改为电能替代加热,全年减少天然气用量63万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400吨/年,通过包装袋优化开发可循环使用的混合料包装吨袋;针对废旧催化剂开发了废弃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

研究发现,由于环保产业的天然属性以及产业链强渗透作用,相关企业能够为污染型企业提供环保设备和节能减排技术,进一步推动能源、化工等行业实现绿色转型,从而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

“企业开展ESG体系建设,有助于企业规范管理、转型升级和风险防范,助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环保企业虽整体评级较高,但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ESG体系,缺少ESG发展战略,ESG报告披露质量不高,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ESG中心联合主任杨晨辉说。

2023年A股上市环保企业报告披露情况(申万三级行业分类)。资料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中财绿指 (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施懿宸也表示,环保企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力量,须加强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更高质量的产业发展动能匹配日益趋严的生态环保监管需求,支持经济低碳绿色转型。

此前中国环境记协、北京化工大学在京联合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22年度)》也介绍,5078家沪深股市上市公司中,在2022年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书以及企业公民报告等有效样本的企业,总数量达到1675家,占所有上市公司数量的32.99%,比前一年增加了387家,增幅为25.42%。

“发布有关报告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多,且披露水平稳步提升,体现出企业对国家政策认识不断深化,环境信息披露意识不断提高。”中国环境记协秘书长白志军说。

白志军同时表示,虽然整体披露水平稳步提升,但仍有部分企业披露意识不强。结合生态环境部2022年对外通报的信息,有上市公司因生态环保问题被通报或处罚后,未在其企业官网或相关报告中披露。

摄影/章轲

近年来,证监会、国资委、港交所、上交所、深交所等机构对企业信息披露要求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转向ESG报告,并逐步呈现强制化披露趋势。同时,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信息等专项工作及相关信息披露。

上交所本月上旬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环境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能源利用等重要议题。社会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等重要议题。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章节专门设置了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议题。

《指引》规定,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披露议题方面,按照强制披露、引导披露和鼓励披露的层级对不同议题设置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多位专家建议,应加强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和评价,持续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应增强外部交流合作,提升环境责任品牌形象,企业应将环境责任整合纳入战略规划,更好支撑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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