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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卖地收入与专项债限额之比微升丨专项债区域配置分析

锤子财富2023-11-16 13:22:510
2022年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和铁岭市未有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重大项目支出。

专项债务限额规模

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分配采用“财政部-省-市”逐级下达的方式,新增限额的规模由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等决定。

截至2022年,辽宁省专项债务限额约为4275亿元,位列全国第21;专项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为14.75%,位列全国第24。

辽宁省下辖地级市的限额分配情况如下图1所示。从绝对规模来看,大连市分配到的债务限额规模最高,为1121亿元,而阜新市最低,为57亿元。从相对规模来看,鞍山市债务限额与地区GDP之比最高,为22.25%,而丹东市最低,为6.81%。

财力状况

土地出让收入是专项债券重要的偿债来源。2016~2022年辽宁省土地出让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13.37%上升至14.75%,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57.88%下降至30.64%。

2022年辽宁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2所示,铁岭市土地出让收入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最低,为3.17%,而丹东市最高,为33.59%。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是决定专项债务限额配置的重要因素。根据财政部的规定,重大项目支出主要根据各地区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方向的融资需求测算。

2019~2022年辽宁省重大项目支出与专项债务限额之比从2.68%下降到0.58%,同期全国这一比值从7.18%下降到3.73%。

2022年辽宁省下辖地级市的情况如下图3所示,朝阳市重大项目支出占专项债务限额的比重最高,为6.43%,而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和铁岭市最低,当年未有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上述重点方向。

同济大学钟宁桦教授团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的目标、难点与实现路径研究,陆续推出系列地方债解读分析。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宁桦解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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