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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商品房市场“去库存”,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出炉

锤子财富2024-05-24 21:56:110
收购对象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

对于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者来说,5月17日无疑是个好日子,在房贷利率、首付比例迎来新政后,去住房库存方面也有新的举措。政策量价结合,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17日下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副行长陶玲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作为新创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此次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主要有四个重点。

首先,收购对象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面积标准。

第二,收购主体由城市政府选定,被选定的地方国企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的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坚持市场化运营,收购资金通过租赁经营收入和未来售房收入回收,确保商业可持续,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收购用途,收购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

自愿参与,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租赁。房地产企业与收购主体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21家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向收购主体发放贷款。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举措。

陶玲表示,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多重目标。一是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地方国有企业在银行支持下市场化参与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能够快速形成团体购买力,推动商品房市场去库存。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收购后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能够快速盘活存量资源,更好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需求。三是助力保交楼和“白名单”机制。房企出售已建成商品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续建,改善房企资金状况。

记者了解到,新工具是对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的延续。此前,人民银行已设立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在部分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试点在各城市有序落地,商业可持续的模式初步形成,此次政策调整也相当于是将试点经验推广至全国。

2023年人民银行设立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支持济南、郑州等8个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一年多来,试点在各城市有序落地,商业可持续的租赁经营模式初步形成,为试点城市消化存量住房发挥了积极作用。

“统筹考虑政策衔接,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将整体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管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陶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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