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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消费金融再陷争议 场景风险何时休?

锤子财富2021-01-27 14:54:140

原标题:晋商消费金融再陷争议 场景风险何时休?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与场景方的合作再引争议。1月25日,一位借款用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其于2019年3月办理了一起由晋商消费金融发放的教育分期贷款,但其认为自己遭分期场景方诱导借款,出资方应向对方追款。同时,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晋商消费金融旅游场景“踩雷”,涉及贷款30.55万元,法院最终判决借款人无责。对此,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在场景金融中,除了借款人的还款风险外,对于第三方场景平台的经营和道德风险也日渐凸显,金融机构尤其需要对场景方风险做好风控。

被指诱导用户借款 受托支付引争议

1月25日,王洋(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2019年3月,他与上海一家开展教育培训的公司——天象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网络”)签订了一份为期2个月的设计类授课合同,并通过“分付君”APP申请了一笔教育分期贷款用于支付学费,总金额为24800元,分24期还清。根据借款合同,该笔借款的放款方为晋商消费金融,正常还款情况下,王洋应该偿还的金额为30752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分付君运营公司为北京贷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鱼科技”),是一家通过租房、教育、3C等场景,向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根据贷鱼科技官网,公司合作方包括晋商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通联支付等多家公司。

根据王洋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鱼科技为本次借款的居间方,天象网络为服务提供商,为借款人提供教育培训分期服务。最终,天象网络未能按照约定在结课后为王洋介绍工作,所授课程内容也较为基础,认为受到欺骗的王洋在还款7期后,未再进行还款操作。

“现在我的征信记录中已经出现晋商消费金融的逾期记录,家人也被催收了。”王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王洋认为,天象网络这类公司诱导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人借款,并且贷款并未汇至自己个人账户,而是进入了天象网络账户,晋商消费金融、分付君应该尽到调查义务,向天象网络进行追款。

随后,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天象网络询问当前是否还开展分期教育服务,是否由贷鱼科技提供服务,对方客服表示仍开展分期教育服务,但具体如何贷款等情况需要见面后进一步沟通。

近年来,各场景领域风险事件频发,也引发了用户频频投诉,不少像王洋一样的用户认为,自己未收到消费金融公司等资金方放款,不应履行还款义务。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指出,在场景金融中,主要涉及消费者(借款人)、消费平台以及金融机构(贷款人)三方主体,三方参与主体各取所需。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借款,从而提前享受消费平台的产品或服务,金融机构将消费者的借款直接打给消费平台,是为了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把控,防止放贷资金挪用风险。

“这种贷款支付方式也叫做受托支付,贷款机构直接把款项支付给商户,消费者不触碰放贷资金,这种支付方式在现实中也比较普遍。”于百程表示,“在场景金融业务中,金融机构放款并未打到用户个人账户而是打给消费平台,这种支付方式本身并不违规”。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监管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只能以受托支付将贷款汇入指定账户,用于指定的贷款用途。而在王洋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中也提到,受托支付模式下,贷款一经贷款人审批通过并完成放款操作,即视为贷款已被借款人提取。

未严格审核资金用途 晋商消金踩雷

对于晋商消费金融提出的“放款即提取”这一操作,法院对此却并不认可。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20年底密集披露了15起由晋商消费金融提起再审的民事裁定书。经法院认定,晋商消费金融再审申请依法被全部驳回。这也是该系列案件中,晋商消费金融第三次败诉。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的15起案件均源自晋商消费金融场景方。裁定书披露的显示,2016年6月14日,晋商消费金融与山西易凯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凯旅游”)签订合作协议,为用户提供旅游分期场景下“畅游贷”产品服务。

2016年10月-11月,易凯旅游以低价旅游项目为诱饵,与客户签订旅游合同,称“只需交纳999元签证费,并向晋商消费金融办理贷款,就可参加美国西海岸11日游活动”,诱使游客申请“畅游贷”贷款,并承诺贷款由易凯旅游偿还。

易凯旅游实控人王赟将贷款挪作他用,未能及时偿还,也未安排客户完成旅游项目。王赟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王赟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法院还提到“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未严格审核客户借款资金用途,不论客户是否实际到美国旅游,均在签订合同后即将贷款打至易凯旅游。”

此后,晋商消费金融一纸文书将15名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15名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包括本金、贷款账户管理费、罚息、滞纳金等四项费用。另据法院统计,15名客户共涉及贷款30.55万元。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以晋商消费金融败诉而告终。经法院审理认定,易凯旅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借款人与晋商消费金融签订消费贷款合同,贷款交易模式所涉及的一系列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及协议应均属无效。同时,晋商消费金融将案涉贷款直接打入易凯旅游的对公账户,借款人并未实际收到案涉贷款,故不应该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

李亚指出,在本案情形下,法院已经明确认定贷款交易模式所涉及的一系列协议均属无效,且所谓贷款人也并未收到案涉贷款。那么贷款人既非借贷合同的一方主体,也非返还财产的义务人,晋商消费金融无权要求贷款人继续还款,也无权将贷款人按照逾期记入黑名单。

于百程表示,在场景金融中,除了借款人的还款风险外,对于第三方场景平台的经营和道德风险也日渐凸显,这也对资金方做好场景风控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因为场景方往往规模比较大,出现风险后在为借款人带来麻烦的同时,对于金融机构的影响也更为集中。

风险事件频发 场景方风控待加强

对于公司当前是否仍与贷鱼科技开展合作、与易凯旅游纠纷后续如何处理、如何对合作场景进行有效风控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晋商消费金融方面进一步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一位行业资深研究人士指出,晋商消费金融场景“踩雷”这一情况背后,反映的是消费金融机构对于合作场景、客户借款资金用途审核不严。消费类场景机构提前收取款项却缺乏有效监管账户,核心在于对实体场景的风险防范,因为在消费金融模式中,场景方才是主角,金融服务实体,金融只是配角地位。只有加强对实体预付款模式的监管,才能够从根源上解决消费金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医美、租房、教育等场景方都出现过骗贷、过分营销、倒闭和卷款跑路事件。如果消费平台本身出现经营或者道德风险,使得消费者无法继续享受应有服务,同时还需要继续还款,则借贷链条就出现了问题,此前暴雷的租金贷、教育分期等均是如此。”于百程介绍到。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针对场景方跑路后,借款用户是否需要按时还款,一直也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对此,李亚认为,在消费金融受托支付模式下,借贷合同一经成立生效,贷款人和金融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就已成立,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贷款人应当严格按照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

对于资金方与场景方产生矛盾时,双方均主张用户应该向自己还款这一情况,李亚表示,如果出资方未收到用户还款款项,则不能直接认定贷款人无需还款,而需查看借贷合同关于还款方式的相关约定,才能判断其法律责任。

于百程强调,金融机构需要对于场景金融中的风险,特别是对场景方风险做好风控。包括加强对场景合作方的准入管理,对企业实力、经营状况、营销过程等做持续有效评估,对于场景方资金流的使用进行监测,及早发现并规避风险,此外还可采取增加担保机构等风控手段,“在场景金融中,借款人如果发现自身合法利益受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部门、银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反映,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李亚则进一步表示,消费借贷的贷款人应充分考察商户的资质、信誉,降低信任风险,签订合同时应充分审核还款主体、还款方式等条款。在签订合同后商户跑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寻找商户欺诈、对贷款不知情等相关证据削弱或否认合同效力;并与同类型受害者一起向有关部门反映,确定金融机构是否有风控漏洞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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