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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草案二审稿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服刑、丧偶、离婚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在新居住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取得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拟进一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锤子财富新闻2023-12-25 1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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