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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 三部门: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锤子财富2023-08-30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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