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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集团陷员工讨债风波,实控人黄伟独家回应资金吃紧原因

锤子财富2024-08-16 12:32:590
新湖集团董事长黄伟向记者证实,确实是因为新疆宜化矿业纠纷导致资金吃紧,对于信托逾期,目前尚无纾解方案。

今年6月,发现本该到期兑付的利息和本金没有如期给付,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的员工意识到自己认购的理财产品“爆雷”了。随后,陆续有员工投资人前往新湖集团总部寻求解决方案。

7月10日,新湖集团给集团工会委员会发函:“1、今年六月初,因为突发性事件的影响,公司遇到了较大的流动性困难,未能及时向贵会划拨资金,导致不能及时归还2024年6月和11月华鑫信托产品的投资款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困难和担忧,公司对此深表歉意。2、公司对上述两期信托产品项下投资者的债权予以确认。3、公司将全力以赴在稳定公司现有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尽可能通过市值提升、保矿维权等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妥善地解决。”

有维权员工向第一财经透露,近段时间他们持续跟各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也和新湖集团有多轮交涉,但新湖集团并未给出可行方案;信托产品发行方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鑫信托”)则告知产品已经清算。

据《债权确认通知函》,截至7月15日,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尚有31.318亿元及预期收益未兑付;华鑫信托·信源5号集合资金信托尚有15.493亿元本金及预期收益未兑付。

员工不解:数十亿的资金都流向哪里了?

8月15日,第一财经记者联系到了新湖集团董事长黄伟,他向记者证实确实是因为新疆宜化矿业纠纷导致资金吃紧。“我投在里面现金60多个亿、资产200个亿在6月初都被‘抢走了’。”黄伟对记者表示,对于信托逾期,目前尚无纾解方案,需等待该纠纷解决。

清算前夕还在号召认购

在新湖集团旗下某项目公司任职的维权员工告诉第一财经,近年来,每年公司内部会鼓励大家购买信托产品,年中认购的是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年末认购的是华鑫信托·信源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截至目前,两个信托产品共计尚有超46亿元未兑付。

员工介绍,二者从年化收益率看区别不大,前者认购门槛100万元,需通过集团工会签合同;后者认购门槛300万元,社会人员也可参加。“产品在我们内部被宣传为‘员工福利’,已经延续十来年。有些年轻员工拿不出百万资金,会选择把钱放在老员工名下,有员工把亲友的钱放在里面。”该员工介绍。

第一财经获得的材料显示,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于2012年05月25日设立,信托总规模50.9005亿元。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受让新湖集团持有的标的股权收益权。根据合同相关约定,该信托于2024年6月11日提前清算,总收益约29.395亿元。受托人已经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在扣除费用后将信托本金及收益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

对于新湖集团旗下各公司员工而言,他们都是看到各自公司财务人员的通知,才认购的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而《委托合同》的签订方是集团工会。

华鑫信托·信源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11月17日设立,信托总规模68.128亿元,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投资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控股”)的特定资产收益权。根据合同相关约定,该信托计划于2024年05月31日提前清算,总收益约为19.386亿元。

员工透露,集合信托虽然是直接跟华鑫信托签,但是中间也是工会在组织起头,集团的财务来发通知,公司来动员归集,项目公司的财务发信息给到工作群,大家积极报名。单一信托打款账号是工会账号,集合信托打款账号是华鑫信托账号。

华鑫信托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在投资人和集团工会签订《委托合同》中,集团工会作为受托人认购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由华鑫信托将全部委托资金贷款给新湖集团。“并不表示该项贷款的本息收回完全无风险,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办理有关事项,该项贷款形成的全部收益和风险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受托人无涉。”合同中有这样的风险提示。

该委托理财一年期预计年化收益率10%、两年期预计年化收益率11%,按年结息,到期利随本清。在收益稳定,付息准时的年景,资金流向和风险提示不会太被关注,但从2022年起产品出现逾期,一些员工讨债同时也被亲友催讨,他们开始和公司交涉,被集团安抚后没有赎回本息选择续签。2023年新湖集团兑付了利息和部分本金,直到2024年出现集中兑付违约。

综合上述材料及合同,员工把资金交给工会和华鑫信托后,钱通过借贷或投资的方式流入新湖集团和新湖控股,实质上形成了员工对集团的债权。“我们把钱给工会、工会给华鑫、华鑫给新湖用,我们又是新湖的员工,是这样的关系。”

新湖集团由黄伟、李萍夫妻实际控制,二人分别占股57.6%和24.7%。

新湖集团在对工会函件中也对投资者债权予以确认。维权员工从工会处得知,两个信托产品涉及的投资人有一千多人。

据新湖员工投资人代表介绍,在信托清算前夕,新湖集团内部还在号召员工认购,“产品期限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预期收益率分别为9%/年和10%/年”,“新增认购打款截止日:2024年6月6日”。

新湖中宝撇清关系

6月28日,新湖中宝(600208.SH)发布澄清公告,称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非上市公司设立的产品。其底层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其资金也未投入公司,公司也未投资该产品。上述信托产品的后续兑付安排与公司无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第一财经注意到,最近一期信托认购打款截止日是今年6月6日,这一天,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向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衢州智宝”)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目前,衢州国资出资的衢州智宝及其关联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8.54%的股份,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衢州国资受让的股份来自新湖集团和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兴力公司”)。股份转让前,恒兴力公司是新湖中宝第五大股东,持股数约2.1亿股。截至今年7月19日,黄伟及新湖集团合计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为23.72%。

值得一提的是,新湖集团和华鑫信托的交易之中,也有恒兴力公司的身影。

第一财经获得材料显示,2012年5月华鑫信托与新湖集团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基于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的项下委托人新湖集团工会意愿,华鑫信托同意向新湖集团发放信托贷款,首笔金额2亿元,限期3年。黄伟与李萍夫妻二人为新湖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

3年后的2015年,双方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合同显示,华鑫信托向新湖集团提供了10.686亿元贷款。新湖集团用全资子公司恒兴力公司的股权收益权支付本息,将贷款模式转变为股权收益转让模式。代表新湖集团签字的是林俊波——新湖中宝时任董事长,现任总裁。

另外,逾期的另一产品华鑫信托·信源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投向了新湖中宝的关联公司。

信源5号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投资新湖控股的特定资产收益权。新湖控股的股东是新湖集团和新湖中宝,分别占股52%和48%,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是黄伟。2022年,新湖中宝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原因之一正是2018年至2021年公司向新湖控股提供财务资助,而上市公司仅就部分财务资助金额履行决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员工的质疑:绕开信托?

交涉、开会、提出诉求、签收、等待答复……这个过程不断在维权员工与公司代表之间重复。新湖集团的陈夏林、党委书记邹丽华和工会主席马昆出面接待维权员工。

陈夏林在新湖系多家公司任职,是新湖旗下制造实业公司董事长,7月19日他卸下了新湖控股法定代表人一职;邹丽华曾任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后加入新湖集团,曾任新湖中宝董事长;马昆也是新湖系老人,在新湖集团投资部任副总经理,在哈高科(现更名湘财股份,600095.SH)任董秘多年,信托逾期后他接替了工会主席一职。

第一财经获得的会议纪要显示,员工代表提出多项诉求:“除了新湖集团外,林俊波、黄伟夫妻、新湖控股、恒兴力、宁波嘉源等新湖集团及关联公司的所有投资的收入、资产变现、增值等要求优先用于员工信托,员工信托具有与员工工资同等级的优先债权。衢州国资及后续第三方受让新湖集团、老板夫妻等关联公司股权的须相应按比例承担起员工信托兑付的责任。参与信托的基本上是新湖中宝(湘财等)的员工,所有的信托通知、数据汇总也全是中宝的人员在安排,信托的钱很多是员工工资,所以在新湖集团不能兑现信托前,对应员工所在公司(新湖中宝、湘财等)应先行兑付,且员工信托具有与新湖中宝(湘财等)员工工资同等级的优先债权。”

此外,员工对明确债权属性、公司及黄伟的资产状况公开等均提出诉求,但维权员工告诉第一财经,新湖集团对这些诉求没有回应。

不过集团工会向维权员工公开了一些文件,其中包括台账,上面记载了工会与华鑫信托之间的收支情况。其中,2022年和2023年工会收到员工新增本金约5.6亿元,但“工会支付华鑫信托申购款”一项却和往年不同,没有填金额。一些员工据此质疑,新湖集团在这两年涉嫌绕开信托直接从员工手中融资,这与委托合同约定的“购买信托”不符。相关信托产品也是从2022年起出现兑付困难。

员工要求工会解释2022和2023年为何没有购买信托,工会告诉员工,比如说2022年员工交上来3个亿,但员工要赎回6个亿,3个亿的缺口由新湖集团打给华鑫信托,华鑫信托再打给工会。

信托行业专家刘擎对第一财经表示:“对于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华鑫信托在决策上角色很小,是一个通道化的设计。对于集合资金信托,信托公司应承担更多审慎义务,投向是否均为新湖项目?风险是否过于集中?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市场下行风险判断不足,常常并不足以认定违背信托义务。我们对信托公司责任的认定比较粗放。”

刘擎表示,对于投资者来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起伏,不同年份购买信托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同的,面对的项目和资产包也不同,如果在2019年后这些钱还被投入新湖的地产项目,这个决策失误的责任需要有人承担。“最终第一责任人还是自己,赚的时候搭着公司快速成长的利润,赔的时候,最终还是自己忽视风险,前提是公司有没有如实披露。”

刘擎还认为,此类融资很像上世纪90年代国内很多企业搞的单位集资。有小部分挽救了资金困难的企业,但更多是烂尾、失败。加大了企业负债率,加剧了淘汰落后产能的难度。基于对公司的信赖和高息诱惑,职工投资者很难识别,应严格立法限制此类集资,纳入监管。

某单一资金信托维权投资者告诉第一财经,他们咨询法律人士得到的回复是,华鑫信托在此事件中有监管不当的责任,比如底层资产是否能覆盖融资金额、监管资金去向等,但总体上不负主要责任。

“保矿维权”,救命稻草?

信托因何逾期?员工们交涉中得到的一个说法是新湖集团在新疆与人合作开矿,结果陷入股权争端,因此资金吃紧。新湖集团在给工会的函件中同样提到“保矿维权”。

2008年起,新湖集团控股的北京华易隆鑫有限公司与湖北宜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项目是位于新疆昌吉的五彩湾矿区一号露天矿。目前新疆宜化矿业的控股股东是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占股53.925%,由湖北宜化集团控制;华易隆鑫占股41.075%,新湖集团党委书记邹丽华在新疆宜化矿业任董事。

华易隆鑫所持的新疆宜化矿业股权目前被杭州和湖北两地法院冻结,股权数额为4107.5万元。关于该矿产纠纷的细节目前记者尚未得知。

作为温州前首富,黄伟较为低调。“新湖系”以房地产起家,染指金融、矿业、科技多领域,先后参股控股新湖期货、湘财证券、盛京银行、中信银行、温州银行、阳光保险、新加坡亚太交易所等多家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方面,新湖中宝刚刚易主;“新湖系”目前还实控湘财股份,新湖控股和新湖中宝分别是湘财股份第一、二大股东。

新湖中宝2024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期内营业总收入为22.43亿元,同比增长610.24%,归母净利润却同比腰斩至3.72亿元。且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湘财股份2024半年报显示,期内营业总收入10.93亿元,同比减少15.19%;归母净利润7332.95万元,同比减少46.3%。

今年7月5日,维权投资人拨打黄伟电话。第一财经获得了据称是此次通话的录音:投资人称黄伟平时好慈善,可否出面给员工们一个答复。黄伟说与省政府和金融机构正在商谈,急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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