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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政策组合拳密集落地,助企纾困、促增收扩消费

锤子财富2023-09-07 21:35:230
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涵盖企业创新全流程各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

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税费优惠政策直接有效和公平。

近期财税部门连续发布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公告,一系列税收政策得以优化、完善、延续,一大批惠及经营主体、稳经济保民生的政策红利相继落地,将有效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9月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延续、优化了一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出台了一批针对性强的新措施,并且积极谋划了一批储备政策,着力系统打出一套税费政策组合拳,实打实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据介绍,这套税费政策组合拳主要聚焦于七个方面:聚焦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聚焦促增收、扩消费,聚焦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聚焦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聚焦推动稳外贸、稳外资,聚焦支持防范化解风险。

王东伟强调,今年以来,延续的税费优惠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把该延续的政策及早确定、对外发布,有助于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企业安排好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政策环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储备研究,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更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支持企业纾困创新

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潜力和韧性所在,一头连着从业者的生计,一头连着大众的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收、服务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期推出的税费优惠措施,进一步支持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近期延续实施了多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十分关注的税费优惠政策。比如,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还有创投企业税收优惠等。同时,优化完善多项政策,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范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一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提高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税费抵减限额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告诉第一财经,延续和优化对于小微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当前稳经济及保就业非常必要,尤其是政策延续至2027年,对于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由于中小微企业以民营经济居多,优惠政策对于稳定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也将发挥作用,释放积极信号,助力需求侧及供给侧双向发力,拉动下半年经济持续增长。

今年以来,一系列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税费支持政策得以落地实施。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受益最明显,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5766亿元,占比62%。

“根据2022年数据,大约七成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税收。”王东伟说,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叠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包括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中央财政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进度,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等,推动形成政策合力,强化政策支持的强度、力度。

近期发布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有多项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比如,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时点。将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允许依法备案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支持研发设备更新的政策方面,将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以及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两项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荣鄂在发布会上表示,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涵盖企业创新全流程各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提高我国科技创新国际竞争力。

降低个人税负提振消费

近期发布的税收政策一个重要特点是不仅重视继续降低企业税费成本,也重视降低居民家庭和个人的税费负担。通过降低居民家庭和个人的税负,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强其消费和投资能力,扩大社会总需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自2018年以来,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兼顾家庭的差异性负担,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老百姓而言,都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王东伟介绍,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我们国家有四亿多中等收入群体,这个群体受益最大。

他举例称,假如一位纳税人有两个小孩,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每个月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其年收入是20万元,减税幅度将达到54%;如果年收入是50万元,减税幅度就达到14%。这对于增加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提高消费能力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罗天舒表示,这项政策惠及的人群主要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群,数量非常多。为了让纳税人在享受这个优惠时更加省心和省力,从9月份起,对于在今年已经填报过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本人不用再做任何操作,新系统直接把原来的标准调整为新标准。同时,信息系统也会按照新标准计算,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在9月份之前,已经按照原标准计算预缴税款,多缴的那部分税款,可以在纳税人今后几个月要预缴的税款中进行抵减。如果今年内没有抵减完的,明年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还于近日发布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比如,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等。

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分析认为,将此前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进行延续,有助于为改善性需求购房家庭减少换房资金支出,降低购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潜力释放。

关于下一步个税改革的方向,王东伟表示,将按照二十大的决策部署,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等情况,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8月份以来个税政策频出,核心内容还是减轻纳税人负担,以应对当前经济下行、信心不足、预期不稳,更好地改善和保障民生。未来个税改革任重道远,需要有长远规划,增强收入分配调节功能,注重公平性,比如进一步扩大综合所得范围,并同步对七档超额累进税率、级距进行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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