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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技人才迎大礼包,支持和减负政策都有具体指标

锤子财富2023-08-28 13:26:150
“《若干措施》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非科研事务中 ‘做减法’,明确提出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等要求,针对性地解决了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共性问题和诉求。”姚凯说。

作为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主力军,青年科技人才群体迎来重磅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力度,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减轻青年科技人才非科研负担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姚凯对第一财经表示,青年科技人才作为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正逐步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但是在传统科研环境中,青年科技人才普遍面临着事业和生活的双重压力,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专门针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是系统化举措,具有针对性地解决阻碍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困难和痛点。

稳定支持来了

2012年至2021年期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量由416.7万人增长到858.1万人,增加441.4万人,年均增长7.67%。同期,自然科学领域博士毕业生总人数超过45万人,年均增长率4.73%。

近年来,我国博士后每年进站人数都超过2.5万人,其中80%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同时,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施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参研人员中,45岁以下占比达80%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者成果完成人的平均年龄已低于45岁。北斗导航、探月探火等重大战略科技任务的许多项目团队平均年龄都在30多岁。

《第四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科技工作者平均年龄为35.9岁,呈现年轻化和高学历化趋势,青年科技人才在很多领域已成为攻坚克难的排头兵。

科技部负责同志解读《若干措施》时说,针对当前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职业早期科研支持不够、成长平台和发展机会不足、符合青年科技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不完善、非科研负担重、生活压力大等突出问题,深入科研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和各方意见建议,努力找出“真问题”、提准“实举措”,不求面面俱到,力求务实管用,突出可操作性,研究提出政策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绩效和财政状况,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并落实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

在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方面。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进一步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并不设职称、学历限制。对组织实施高效、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的优秀青年科研团队通过直接委托进行接续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力度”被写入文件中。比如,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绩效、财政状况,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并落实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引导青年科技人才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前沿科学问题研究。

这项措施对于长期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来说更有实际意义。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研究员辛秀芳曾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基础研究项目是非常“烧钱”的,做基础研究短期很难有什么科研成果产出或是经济效益,还需要从各个层面申请研究经费,来探索大自然和生命体的奥秘。

因此,当课题组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做基础研究开销很大,包括需要解决学生、博士后、科研助理等的工资,给大家提供比较稳定的个人待遇;另外做研究时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也需要经费。“所以如果在一段时期有较稳定的经费支持,就可以解放我们很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更有利于做出好的科研成果。”

非科研业务减负

对于青年科技人才颇为头疼的“非科研业务”耗时多的问题,《若干措施》政策也予以明确。

《若干措施》要求,要减轻青年科技人才非科研负担。持续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减负行动。科技项目管理坚持结果导向、简化流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健全完善科研助理制度,切实落实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避免在表格填报、科研经费报销等方面层层加码,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减少青年科技人才个人科研业务之外的事务性工作,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保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非学术事务性活动每周不超过1天、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将保障青年科技人才科研时间纳入单位考核。行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一线科研人员从事非科研工作。

“我以前申报科研项目或者申报人才计划过程中,可能有1/3的时间是在准备附件材料,去证明这些早已公开的学术成果,特别浪费时间。期待政策的具体实操能尽快落实。”华东地区某双一流高校青年教师陈瑜看到《若干措施》告诉记者,像他这样的“青椒”(青年教师)今天都在转发或者学习这个政策。

关于“非科研业务”耗时多的问题,科技工作者调查数据显示,在申报和承担财政支持的研究或开发项目过程中,52.1%的青年科研人员表示“项目经费报销程序繁杂”,50.9%的青年科研人员表示“疲于应付经费审计”。

“《若干措施》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非科研事务中 ‘做减法’,明确提出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等要求,针对性地解决了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共性问题和诉求。”姚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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